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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出台专门决定 摸清“家底”手段更“刚”
2021-03-02 17:01:35 来源:法治日报

出台专门决定摸清“家底”手段更“刚”

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回顾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就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对巩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义重大,必须管好用好。

我国国有资产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分布广泛。要想管好家产,首先就要知道有啥“家底”。继2018年10月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口径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之后,2020年10月,国有资产第三次“亮家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从国有资产管理的最新“账本”看,我国国有资产家底更雄厚,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时隔两个月,又一项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出台。2020年12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人大立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对于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依法监督正确监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伴随各项制度措施的完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刚性不断增强,有效保障人大监督真正“长出牙齿”。

形成制度加强人大监督

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是党中央提出的要求。2017年,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这是新时代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基本依据和根本遵循。201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若干意见。

由此,听取和审议国资管理报告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项制度性监督工作。每年,有关国资管理的报告都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除了每年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之外,还先后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若干意见和五年规划等,推进健全制度体系。

“总的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初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说。

专门决定提供法律保障

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从工作实践看,履行好党中央赋予人大的国有资产监督新职责,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谈及为何要制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专门决定,该负责人表示,目的就在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将党中央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为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推进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关键词: 国有资产 监督 出台 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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