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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副省级城市应持续改善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2021-02-26 12:47:46 来源:人民网

核心阅读:

·在下辖区(县、市)全部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后,副省级城市可提出创建申请

·副省级城市及其下辖区(县、市)创建不占当年所在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额指标

·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需符合相应条件,且近3年不得出现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或违规行为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王仁宏)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基本原则、创建范围、申报条件、创建流程、监督管理五方面进行规划,提出副省级城市应坚持自下而上、质量为本、鼓励优先三项原则,统筹谋划、认真组织下辖区(县、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持续改善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据悉,副省级城市及其下辖区(县、市)创建不占当年所在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额指标。

关键词: 生态 环境部 省级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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