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资讯频道 > 国内 > 正文
去年以来,湖北对侵害民营企业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依法起诉1839人
2021-04-10 03:15:5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段军霞、戴小巍)4月9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介绍,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比如“新鄂检十条”、服务创新“九条意见”、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十条意见”等,持续部署开展了服务非公经济、服务创新发展等专项工作,依法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2020年以来,对侵害民营企业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依法起诉1839人,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起诉372人,对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起诉245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54件,对涉企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2件、监督撤案48件。

今年,将继续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持续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努力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立案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打击内部“蛀虫”立案难等问题。着力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监督,监督纠正有关执法司法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的行为,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涉案资产与非涉案资产等,保障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切实加大对以民营企业或企业人员为受害方的刑事案件的追赃挽损力度。突出加强对涉企业知识产权的检察保护。继续聚焦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以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小切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大作为’,努力让民营企业从检察机关的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王莉说。

关键词: 去年 以来 湖北 侵害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或电头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的稿件,均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并保留"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