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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不起诉宣告,挽救9名迷途少年
2021-03-24 05:00:56 来源: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蒋长顺 黄黎明

一场网络口角之争,演变为现实中聚众斗殴的流血事件,最终上升为一起刑事案件。3月23日,宜昌市秭归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青少年朋友遇纠纷切莫冲动,否则追悔莫及,甚至可能葬送大好前途。

事情还得从去年5月9日说起。承办检察官谭仁贵介绍,事发时,杨某与郑某在QQ群发生口角,次日晚双方电话约定在当地凤凰山景区南门广场理论。随后,杨某邀约陈某等人、郑某邀约董某、李某等人帮忙,经协商,郑某向杨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准备离场。不料,随后赶到的一名成员向某再次引发争吵,双方上升为肢体冲突。双方互殴过程中,陈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挥舞,将董某背部划伤。双方见董某流血随即逃离现场,李某报警并在原地等待民警出警。后经秭归县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董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面对这些少年犯罪嫌疑人,是严厉打击,还是教育挽救?谭仁贵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谭仁贵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审查过程中,通过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条件等开展全面、细致的社会调查,以及在讯问和心理疏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他们发现,本案涉罪的9名犯罪嫌疑人多为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鉴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悔罪态度良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3月19日,秭归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聚众斗殴罪的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了不起诉以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他们进行了教育训诫,这是该县检察院首次同时对多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时,该院还依法对附条件不起诉的3名犯罪嫌疑人设置了10个月至一年不等的考察期,并为每人制定了帮教方案。“决定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司法的力度,又凸显了司法的温度,挽救了少年的前途。”谭仁贵说。

“通过这次案件,我深深认识到冲动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不再触碰法律的红线,做一个学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当日,一名涉事学生后悔地说道。

秭归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新表示,涉案犯罪嫌疑人应珍惜司法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不辜负家庭和司法机关的期望。同时,家长要认真落实监督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和法治教育。

关键词: 检察官 说法 不起诉 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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