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安徽省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2021-11-04 16:35:22 来源:合肥日报
记者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日前,该公司发布公告,明确自本月15日起,我省将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根据公告,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基本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可直接向发电企业或销售电公司购电。12月1日前,仍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默认由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
电价方面,由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和已注册未交易的市场化用户,12月1日前用电量按原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执行;由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12月1日起按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已参与市场交易,10月15日之后改为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在煤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户电价走向市场化的同时,民生类用电仍然属于重点保障范畴,不会随着一次能源价格走高而上涨。10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已经明确,各地要保持居民、农业用户用电价格稳定,各地要优先将水电等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我省相关部门也明确提出,保持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保障供应,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 (赵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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