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发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我们还须清醒认识到农村环境保护和整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依然严峻,须持续发力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五年行动方案,将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从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要,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明确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的五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道规划、执行规划的主动参与性意识;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利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该项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
加强科学谋划,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农村主要污染问题和主要污染源,根据污染特征,须加大力度优先整治;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划建设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目标,分步分类实施,做到逐步提升、逐年完善;及早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譬如,各地可每周确定一天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升日”,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集中整治提升,实现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健全保障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向前。在推进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时,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运行费用的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新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发挥好村级各类组织作用,鼓励村民投工投劳,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享的协商机制。抓好农村门口、路口、村口、河口等关键点,屋边、路边、河边、田边等重点区域,做到常打扫、常清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久改善;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广掘筹措资金渠道,形成财政奖补、帮扶单位争取、受益群体自筹、集体经济补充的格局,着重挖掘企业、乡贤等资源,实现互利共赢。另一方面要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坚持“四议两公开”原则,合理确定村级保洁员工资和垃圾清运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实效性及资金拨付的规范性。
营造良好氛围,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持续整治提升农村环境水平的重要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健康教育,使卫生健康理念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更好地发动群众自觉投身到环境整治提升活动中来。通过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的逐步开展,进一步提升乡村特色、改善村庄环境,激发群众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提升成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环境卫生达人等新时代文明实践评选活动,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栽花种树,绿化美化庭院,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中国底色的扎实一步。要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虎(宜昌长阳)
关键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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