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伟)买房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开发规模高速增长,“渗漏裂”等质量通病时常出现。以前遇到这类问题,业主找开发商解决往往被“推来推去”,有的只能无奈诉诸法律。这一问题即将在武汉东湖高新区“破题”。近日,东湖高新区建设局、金融局联合组织召开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推进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即将正式启动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
去年9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决定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今年9月22日,武汉市审批通过并发布了《科技保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设立东湖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中心,一批创新的科技保险产品将在东湖高新先行先试。
此次将试点的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的保险。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相继出台管理办法并实施。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能发现的,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或合同要求,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其中包括老百姓比较关心的围护结构保温层破损、脱落,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外墙渗漏等。
住宅业主或者其他建设工程产权所有人,为保险合同的索赔权益人。
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险责任期为十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为五年,“装饰装修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东湖高新区建设局有关人士表示,“这就意味着新购住房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住宅产权人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维修或索赔,更加方便快捷,无异于给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最大的民生保险,落地后或将成为全省第一例,意义重大。”
在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下一步,区建设局及区金融局将听取湖北银保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总结外地先进经验,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组织需求方座谈,修订完善实施细则,让东湖高新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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