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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因琐事向村民家泼汽油纵火,被害一家四口逃至房顶获救
2021-09-16 08:46:19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湖南武冈男子陈刚因与村民发生口角后怀恨在心,竟向对方家中泼汽油纵火,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近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陈刚提起公诉。

据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消息,陈刚是武冈市人,今年52岁,初中学历,以务农为业。

2021年2月24日下午,陈刚找到村支记苏平,希望对方可以能自己解决扶贫房的事情。苏书记认为陈刚不符合申请扶贫房的条件,拒绝了他的请求。

当时,也有不少村民在场。陈刚与其中一村民付华因扶贫房问题发生了口角,随后二人揪打在一起。其他村民上前劝架,并将二人拉扯开。

事发后,陈刚认为自己吃了亏,怀恨在心,便决定买汽油到付华家中放火报复,烧死付华一家人。

2021年2月24日晚,陈刚到镇上花180元买了两桶汽油。第二日凌晨,他带着两桶汽油骑车来到付华家门口,将汽油淋在门口的一辆白色小车和一楼的木门上,并用打火机点燃。顷刻间,付华家的车和三扇木门燃起熊熊大火。付华一家四口逃至房顶并拨打了求救电话,附近村民赶来将其安全救出。2月25日,陈刚因涉嫌放火罪被武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武冈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付华一家家被烧毁的小车及房屋木门、墙壁损失共计18万余元。陈刚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经检察院批准,陈刚于2021年3月11日被武冈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执行逮捕。同年4月26日,武冈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陈刚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向武冈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刚采用放火的方法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陈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陈刚、苏平、付华均是化名)

关键词: 湖南 被害 房顶 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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