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重点围绕提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水环境质量等指标,制定90余项具体工作措施,把武汉建设成为引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核心城市、具备生态竞争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滨水生态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记者从武汉市获悉,该市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创建有利于增强城市生态功能品质
日前,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阎忠宁昨介绍,《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于2014年颁布实施,要求武汉市应在2025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并命名了四批共26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湖北省已有2个市州和10个区(县)获国家级命名。
2020年12月,武汉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实施生态文明等“八大战略”。阎忠宁说,武汉“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要素齐备,共有“山”体446座;“水”域面积2117.6平方公里,境内5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65条,列入保护目录的湖泊有166个,形成“大江大湖大武汉”的城市生态特色;森“林”面积1686.8平方公里;农“田”面积3013平方公里;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1814平方公里,将山体、湖泊、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核心元素划入生态底线区,进行严格的保护,塑造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资源保障基础。
他认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有利于发挥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的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城市的生态功能品质;有利于加快落实新发展理念,培育绿色新动能,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两区申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阎忠宁介绍,《规划》围绕创建考核指标,制定了90余项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健全完善领导决策、评价考核、河长制、信息公开和规划环评等五项制度;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林草覆盖率、公园绿地面积、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府绿色采购、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十余项重点考核指标稳步提升;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推进清洁生产,推行绿色生活方式,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
围绕提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水环境质量等指标问题,武汉将新、改建自然公园10个、郊野公园20个、城市公园60个、社区公园及口袋公园300个,不断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同时,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在2025年前,基本消除劣Ⅴ类湖泊。
同时,《规划》还谋划推进长江水生态修复、东湖绿心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等5大重点工程和“百里长江生态廊道”“中法武汉生态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等3个品牌工程。
会上,黄陂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以构建“碧水、蓝天、青山、美区”生态格局为目标,实施环境质量、产业建设等“六大生态工程”,在2023年底前,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蔡甸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着力建设绿水青山、产城融合、生态风尚“三个新城”,力争在今年成功创建成武汉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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