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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生物剽窃说“不” 武大教授秦天“斗法”生物剽窃
2021-08-08 10:16:05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弦 通讯员 熊习岸 李斌

阅读提要

近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秦天宝被授予我省环保领域最高奖项——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据介绍,这是该奖项开评6届以来,首次颁奖给环境法学者,以表彰秦天宝为推动我省乃至国家环境法治进程、在国际上有力发出“中国声音”所作出的卓越贡献。

以今天的观点来看,23年前选择环境法专业攻读硕士的秦天宝,无疑具有一份独特的超前眼光。当年的冷僻专业——环境法,如今成为“显学”——从日本福岛排放核废水、云南野生亚洲象群迁徙,到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都需要来自环境法的专业发声。

对国际生物剽窃说“不”

11年前的一场国际谈判,秦天宝至今难以忘怀。

为了保护濒危的生态系统,2010年10月12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条约第10届缔约国会议在日本爱知县名古屋国际会议中心开幕,150多个缔约国代表出席,并将最终通过《名古屋议定书》。

在议定书出台前夕,是艰难的谈判。作为环境法学者,秦天宝早已准备了丰富详实的证据资料,协助中国代表团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公平的环境权益。“争议的焦点在于,有些国家仅同意将禁止对生物资源的剽窃纳入议定书,而我们认为还应加上与生物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特别是相关的医药知识。”

何为生物剽窃?简单而言即生物盗版,多为科技进步的发达国家向生物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发起。其中经典案例,就是原产于我国的猕猴桃,经新西兰稍加改进,变成奇异果,如今新西兰奇异果出口量占国际市场70%的份额,而原产地中国却未获分文。

秦天宝说,很多发达国家希望将其理解为一个商业模式,没必要监管,但发展中国家既缺乏维权意识,也没有谈判能力。“即便从朴素的公平观念出发,跨国公司未经同意拿了别人的传统知识、并因此而大量获利,难道不应该和原始持有人分享利益?”

在大量生物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剽窃事实面前,加上秦天宝等环境法学者提供的充分法理分析,各国谈判代表最终同意,在《名古屋议定书》中明文规定:本议定书还适用于与《公约》范围内的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和利用此种知识所产生的惠益。

今年下半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将在我国昆明召开。和11年前一样,为确定未来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目标,秦天宝受中国代表团之邀,再次加入谈判团队。谈判以在线方式紧张进行,由于时差关系,几十个国家一轮发言结束,往往到了凌晨两三点。随着大会临近,各国争议的焦点也越来越多。秦天宝说,作为东道主,中国为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设立更具雄心、更可操作的目标,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参与制定法律近20部

近日热门的云南象群迁徙新闻,秦天宝每天都在关注,并注意保存相关资料。“据科学家分析,象群北迁的原因之一,很可能是人类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导致人、象之间的缓冲地带没有了。”秦天宝认为,这次迁徙让大家更直观面对,到底人和野生动物该怎样和谐共生?

作为环境法学者,秦天宝非常关心当下事件,积极思考如何推动中国的环境法治进程。近年来,围绕生态文明及法治建设,秦天宝先后参与《环境保护法(修订)》等近20部国家法律、10余部地方立法的起草、调研或论证工作。

“他既具备国际视野,又非常注重结合国情、省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胡斌说,一旦遇到新的环境问题,秦天宝不是照搬国外模式,而是立足国情,更关心如何解决现实问题。

解救“毒土地”,湖北开全国先河,2016年出台《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条例起草的背后,凝聚着秦天宝等学者的心血。土壤被污染,应由谁修复,权责如何划分、怎样对等?在一系列法理问题中,秦天宝也注意将国外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湖北具体省情结合起来分析。《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问世,最终也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出炉奠定了基础。

让“中国声音”更响亮

多年来,秦天宝应邀到美、英、德等20多个国家做访问学者,并成功进入环境法学国际学术共同体的核心圈。2020年5月,秦天宝当选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项下《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副主席,这是我国法学学者首次担任该职务。

在国际视野下,秦天宝发出有力的“中国声音”。日本向太平洋排放福岛核废水,作为一衣带水的邻邦,中国该如何应对?近日,在接受国家主流媒体采访时,秦天宝鲜明指出,由于日本排放核废水是一个没有先例的国际法问题,可以考虑跳出过去寻求损害救济的思维方式,尝试一种新思路,即利用现有国际法相关机制,来规制日本未来行为。

“中国声音越来越重要,很多国家都在等待和观察中国的态度和立场。”秦天宝说,作为一名中国学者,应该尽量全面、真实、客观地介绍中国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决心、成绩、困难和可预期的未来,做好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宣传员”。

关键词: 生物 剽窃 国际 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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