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实习生 徐银霞
通讯员 刘辉
同村居民因土地边界发生冲突,打斗中两人受伤,此事不仅引发刑事案件,还涉及民事赔偿。武汉市蔡甸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上门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同时,法官注意到被告人卧病在床不便参加庭审,遂决定上门进行庭审。
周某与刘某、文某是同村的邻居。2020年11月4日,双方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周某与对方纠缠互殴中,刘某肋骨骨折,文某面部损伤。经鉴定刘某伤情为轻伤二级、文某为轻微伤。
案件受理之初,周某坚持认为双方均有过错,拒不认罪,同时告诉法官,自己身患重病,在这次纠纷中是弱势方。为了做好释法析理工作,承办法官在庭审前主动上门,到周某所在村委会组织联合调解。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刘某、文某出具了谅解书。
承办法官发现,虽然纠纷得到化解,但被告人周某因身体原因,卧病在床,无法出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周某的身体状况,蔡甸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认真研判案情、与公诉机关及被告人辩护律师充分沟通后,决定开展巡回审判,上门审理该案。
“条件简陋,但程序不能简化。”2021年7月30日下午,承办法官带好国徽、法槌及案卷材料等,冒着高温酷暑,驱车60多公里来到被告人周某家中。经过简单布置,周某家的客厅变成了简易的审判庭。在庄严的国徽下,法官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在最后的陈述中,被告人周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院在坚持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要保护人权并重的法治理念,这样才能使被告人在感受到法律权威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承办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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