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肖慧婷 通讯员李泽天)近日,天门法院在处理一起劳务报酬纠纷案件中,通过“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调解现场。通讯员供图
原告杜某是一名在天门务工的外地人,2019年期间受雇于天门某房地产公司项目工地,负责电视背景墙及玄关的装修。工程完工后,项目建设方拖欠3万余元款项一直未支付,杜某遂将其诉至天门法院。
经法院审理,该房地产项目主体工程由天门某建设公司承建,而杜某诉请的款项工程属于商品房精装修部分,不在天门某建设公司承建范围内。精装修项目由天门某装饰公司负责施工,该公司又将玄关及电视背景墙部分交由武汉某建材公司包工包料完成。武汉某建材公司雇佣杜某等人进行安装,却未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杜某由于不清楚各公司间的关系,且未与武汉某建材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无奈之下,只好向天门某建设方主张权利。
法院认为,本案为劳务合同纠纷,但合同相对人并非本案中的天门某建设方,杜某又无证据证明劳务报酬的具体数额,其诉请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在承办法官廖志方释法明理后,杜某同意撤回起诉。
案件虽然审结,但考虑到杜某所讨要的款项是参与装修的7名工友的共同劳务报酬,关系到多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为减轻当事人再次起诉的诉累,廖志方决定组织当事人诉前调解。
由于天门某建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丰华同时也是天门法院特邀调解员,廖志方便委托徐丰华参与调解。经过多轮沟通,负责商品房精装修项目的天门某装修公司愿意代为垫付劳务报酬,之后该公司再找武汉某建材公司追偿。
6月7日,在法官助理李泽天和特邀调解员徐丰华的主持下,双方在天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签订调解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确认诉前调解协议有效。目前,杜某已领取该款项。
杜某已领取款项。通讯员供图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天门法院主动作为、创新方法,通过线上调解、委托调解、诉调对接等多种方式解决纠纷,积极为当事人诉讼成本做“减法”,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凡注有"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或电头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的稿件,均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并保留"实况网-重新发现生活"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