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通讯员 顾宗明 孙玉婷
近日,一场特殊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在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红石坡社区低保户伊某凤的家中举行。卧病在床的伊某凤,从被窝中缓缓抽出颤抖的双手,向病床前的检察官们诉说着内心的喜悦,她声泪俱下:“这是把我们老百姓的事当大事在办,我的二次手术终于有了盼头……”
当天上午,广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德强带领第五检察部办案人员前往红石坡社区,在伊某凤家中的客厅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1名人大代表和2名人民监督员前来,就“是否对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伊某凤予以救助”展开评议。
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为何“搬”到申请人的家里举行?这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说起。
2019年11月17日,伊某凤夫妇和邻居因为房屋排水沟问题发生纠纷。双方推搡过程中,伊某凤倒地受伤,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伊某凤的伤情为轻伤一级。2020年4月9日,经法院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其家属代为一次性赔偿伊某凤医药费等共计6.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然而,伊某凤受伤后,仅医药费就花了3万余元,之后又购买了将近4万元的药物,总费用达7万余元。
年近古稀的伊某凤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右腿重度残疾,是二级肢体残疾人,2007年被确认为低保户。她的丈夫吴某海今年77岁,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多年前,他的右眼因染上白内障而彻底失明。平日里,夫妻俩的生活过得十分拮据,每月靠着几百元的低保金和一个已出嫁女儿的扶持勉强维持生活。
今年4月,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广水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顾宗明在下沉社区、探访民情时搜寻到这一案情,火速向分管领导卢德强汇报,得到高度重视。卢德强第一时间带领干警赶往伊某凤家中,实地了解她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经济情况。
“原来我老伴儿有一条左腿支撑着,还能做一点家务活儿。那件事之后,她就瘫在床上了,饭都要送到床上去吃……”谈到家中境况,吴某海数次啜泣:“真心希望检察机关能拉我们一把,我老伴儿的左腿还等着钱做二次手术、取出钢筋,手术费到现在都凑不齐……”“请您放心,只要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们一定竭尽所能为您争取。”卢德强郑重承诺,并向吴某海介绍了相关政策规定,告知他可以代理妻子伊某凤依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4月22日,吴某海作为代理人向广水市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当天,该院正式受理该案。
该院考虑到伊某凤夫妻俩的身体状况,主动上门,将公开听证现场“搬到”申请人家的客厅。听证会上,案件主办人卢德强介绍了原案诉讼经过、司法救助案件审查情况,并发表审查意见:拟给予伊某凤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
由于伊某凤仍卧病在床,她和丈夫吴某海又不大识字,吴某海的弟弟吴某和代为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从来没想过检察机关会直接把这场公开听证会开在我哥哥嫂子的屋里头,再次感谢你们!谢谢你们对我哥哥嫂子实实在在地关怀……”吴某和连连道谢,一旁的吴某海也不断地点头、致谢。
该市人大代表卢秋莲说:“我听得很感动,非常赞同对伊某凤给予司法救助。到村群众家里参加公开听证会,我还是头一次遇到,检察院的工作很认真、很扎实、很得民心,体现了对行动不便的救助对象的关心和爱护,以后这样的工作可以多开展。”
“同意救助。这是检察机关对‘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次升华,是对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人民监督员谭琴表示。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接下来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弹性听证新模式,深入推进“带案下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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