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从业人员资质 建设“黑名单”制度
2021-09-15 11:16:49 来源:互联网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吴月)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招用条件、招用程序、从业禁止、行为“红线”、监督检查、处罚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是指按规定面向中小学生及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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