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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法新增儿童安全座椅规定 福建明确违规可罚100元
2021-06-16 03:01:42 来源:互联网 编辑:

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在全国立法层面对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提出要求,日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就此通过专门规定,并明确违规的可予以100元以下罚款。

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专家建议稿起草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表示,这是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全国省级第一例以专门地方性法规形式对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做出的细化规定,值得肯定。

规定:

不满4岁儿童乘车应坐安全座椅

今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保法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国首次从全国立法层面就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提出要求,为各地立法提供了上位法基础。

为贯彻未保法的相关规定,今年5月27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在细化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关键词: 保法 新增 儿童安全 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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