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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春护航!最高检6月1日起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
2021-06-01 00:16:35 来源:互联网 编辑:

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两法’ 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根据法律规定,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两法”即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在持续完善。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了未成年人分级预防、教育矫治机制。

“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职责,健全与专门学校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重新犯罪预防的分级教育矫治体系。”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特别是对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送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绝不能“一放了之”。

最高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预防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合制发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办案规定。

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据介绍,2018年至2020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7.1万人。

“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做好后续工作,促其健康成长。”史卫忠说,2018年至2020年,检察机关不批捕4.7万人,不起诉2.8万人;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8.4万人,起诉11.6万人。

统一集中办理,这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改革特点。自2018年最高检部署开展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办理试点以来,各地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福建、重庆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

有的典型案例中,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受不良朋辈影响较大,亲子关系疏远,家庭监护不当,行为偏差未得以纠正,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此,“两法”均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并履行好监护职责。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的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针对性地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取得明显成效,案件涵盖领域和监督对象多样化,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作用突出。2019年至2020年,共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32件,以诉前检察建议结案1987件,占比达97.8%。

据悉,检察机关还将重点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混教、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监督,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收养、继承、抚养等重大利益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关键词: 青春 护航 最高检 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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